2009年5月7日星期四

为什么

突然想起来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我干吗要费这么多精力去维护这玩艺儿?我想最简单最直接的一个原因是无聊。其实倒不是真的没事做,图书馆传说有几千万的书呢!所谓无聊就是不想干正事,那当然就无聊了。那又为什么不想干正事呢?因为看书写字很无聊啊!哪有这些小玩艺儿有意思。贾宝玉也是如此的吧。况且,还有个原因,我可不是一般的叛逆。假如有一天我真的得势(说得好像我很小人似的)我的意思是我有很大的能力,那么后果一定很严重。就算没有天下大乱,那些曾经我很看不惯的人事都要倒一批,那时候第一件要办的就是拆了电子科大!不过这是没什么可能了。一般来说到二十岁还像我一样没觉悟不成熟的话基本上就没什么希望了,历史上都是如此。不过我自己倒是自得其乐相当自由。回到无聊的问题上来。无聊是我干这件蠢事的直接原因。其次是为了赶时髦吧。只要不是土八路,我想绝大多数人是如此的。年轻人嘛,就是喜欢赶时髦的,虽然我没钱但是我还是一直想有个时髦的手机如N73,不过实在太贵,3300,估计能降到2500,不过那时候已经不时髦了。我也很想有个IBM的最高端的手提,三万多的,主频高达三个G的。虽然都没多少用,但是时髦啊,跟钱和用途无关。这就是时髦的力量,所以我做下了那样一件时髦的事。第三个原因是心理原因。不甘寂寞啊。既然没有可以联系的朋友,那就全面撒网好了。只不过这样的方式太曲折,不如直接去论坛好了,聊天室也行。只不过论坛我没什么嗜好爱好或长处啊。聊天室就更烂就不用说了。还有第四个原因吗?暂时是想不出来了。不过已经够了,所有以上原因证明我是相当傻逼,文雅点是幼稚,委婉点叫做不成熟。所以我觉得相当不爽。没意思。或者说本质上是我的所有理由都失败了,如果再坚持下去就是纯粹的傻逼了。所以明天就去把所有文章删了省得碍眼。顺便说一下:我已经放弃努力了。我猜姐姐肯定要气晕了。不过那是她自己的事,世界上自作多情的人多了,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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